河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規則2016-11-25 08:57:55
河北省住建廳于2016年10月28日下發了《河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規則》的通知(冀建市【2016】24號)。該通知要求國有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含園林綠化)工程,于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統一施行“取消投標報名、招標文件網上公開下載、資格后審、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不再組織現場踏勘、應用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管理系統進行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總報價、分部分項清單均參與評標)、啟用新版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規則”制度。該制度要求:工程量清單報價部分必須采用“河北省建設工程投標文件制作系統”制作電子版光盤、提交投標企業IC卡或投標軟件專用鎖及投入到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的建造師編碼。上述三個電子軟件在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辦理。請各投標人認真做好新版《河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規則》的準備工作。
附件
河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一、評標原則
(一)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
(二)依法評標、嚴格保密。
(三)鼓勵充分競爭,反對不正當競爭。
(四)定性的結論由評標委員會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記名投票的方式決定。
二、評標監督
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兩名以上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
三、評標委員會工作紀律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按照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要求做好評標工作,廉潔自律并遵守職業道德,應當回避的應主動提出。
第二章 一般評標程序
一、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到,并簽署“評標專家承諾書”(見附件一)。
二、評標委員會成員推舉評標委員會主任。
評標委員會首先應以投票方式推舉一名評標委員會主任,評標委員會主任負責評標活動的組織工作。
三、評標委員會成員熟悉相關文件資料。
(一)評標委員會主任應組織評標委員會成員認真研究招標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標的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合同條件、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和工期要求等內容,掌握評標標準和方法,熟悉本規則及招標文件中評標表格的使用。如果招標文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滿足評標需要,評標委員會應補充編制所需的表格。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客觀、公正地對投標文件提出評審意見。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二)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向評標委員會提供評標所需的信息和數據,包括招標文件、開標會議記錄和評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數據。
四、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如有,見附件二)。
五、評標委員會對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一)評標委員會審定每份投標文件是否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評標委員會初審后,應否決其投標,且不得再參與后續評審。:
1、投標文件有關內容未按要求加蓋投標人印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但未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的。
2、投標文件的內容不完整或者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3、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4、聯合體投標沒有提交共同投標協議的。
5、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格式簽署的。
6、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的。
7、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投標報價的,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文件的除外。
8、投標文件載明的工期超過招標文件規定工期的。
9、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的。
10、投標報價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的。
11、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的。
12、投標文件有關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則、強制性標標準的。
13、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
(二)評標委員會對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進行校核,檢查是否有計算或表達上的錯誤。如存在錯誤,修正的原則如下:
1、如果數字表示的數額和用文字表示的數額不一致時,以文字表示的數額為準;
2、單價與工、程量的乘積與合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除非評標委員會認為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位,此時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修正后的投標報價經投標人同意后對其起約束作用。如果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報價,其投標將被否決。
(三)使用圍標串標計算機輔助甄別系統對電子版投標文件進行甄別。
圍標串標計算機輔助甄別系統對電子版投標文件的特征碼識別、商務標雷同性檢查、錯誤雷同性檢查三項內容進行甄別。評標委員會依據甄別結果評審并認定是否存在圍標串標行為。
六、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對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技術部分評審(詳見第四章)。
七、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對通過技術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商務部分評審(詳見第四章)。
[注]:上述四至七程序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可以書面向投標人提出詢問。投標人應當以書面形式做出澄清、說明或者補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八、評標委員會根據評審最終結果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詳見第四章)。
九、評標委員會整理評審成果、編制評標報告,全體成員簽字確認后遞交招標人。
十、評標結束。
第三章 特殊情況的處置程序
一、關于評標活動暫停。
(一)評標委員會應當執行連續評標的原則,按評標辦法中規定的程序、內容、方法、標準完成全部評標工作。只有發生不可抗力導致評標工作無法繼續時,評標活動方可暫停。
(二)發生評標暫停情況時,評標委員會應當封存全部投標文件和評標記錄,待不可抗力的影響結束且具備繼續評標的條件時,由原評標委員會繼續評標。
二、關于評標中途更換評標委員會成員。
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回避事由、擅離職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繼續評標的,應當及時更換。被更換的評標委員會成員作出的評審結論無效,由更換后的評標委員會成員重新進行評審。
評標委員會成員更換方式依據評標委員會組成方式確定。
第四章 評標方法
評標方法由1種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和2種綜合評估法組成。招標人根據工程項目實際需要,選擇其中1種評標方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標準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綜合評估法適用于不宜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其他項目。
一、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一)技術部分評審
技術部分評審為通過式評審,被評標委員會認定為不合格的投標文件不再進入商務標評審。
(二)商務部分評審
1、對投標人的經校核的投標報價匯總比較,并由低到高進行排序。
2、確定評標控制線。分部分項綜合單價和措施項目報價分別以其平均值(有效投標超過7家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價平均)的 (96%-98%由招標人自行確定)作為評標控制線。
3、投標人分部分項報價中,報價超過評標控制線200%且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為不平衡報價的分部分項價格之和達到自己投標總報價的 (3-6%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應否決其投標。
4、評標委員會根據排序審核投標人總報價,否決投標總報價被認定為低于成本的投標文件。
(三)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評標委員會應當確定通過商務部分評審,且信用綜合評價得分不低于35分、投標總報價最低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二、抽取系數為評分基準價的方法
(一)分值構成
總分值按p=k1p1+k2p2+k3p3公式計算。
其中:p為總得分;p1為技術部分得分(滿分100分),p2為商務部分得分(滿分100分),p3為信用綜合評價部分得分(投標截止當日從河北建設工程信息網中查詢的得分/120*100),k1、k2、k3為對應的權重。k1+k2+k3=100%,0<k1≤20%,k2≥70%,k3=10%。
(二)評分計算要求
1、在投標文件拆封前由招標人通過系統隨機抽取商務部分評分基準價的系數C,從95%-99%中抽取任一整數值。
2、評分計算保留2位小數(百分比亦取2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3、評分計算出現中間值,按插入法計算得分。
4、有下列情況之一為無效分,該單項評分視為棄權。
計分高出規定最高分或最低分的;計分明顯不合理的;一個計分內容有2個或2個以上計分的;其他違反本方法未按規定要求計分的。
(三)技術部分評審
1、技術部分的得分權重占總得分的權重為 。
2、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對技術部分進行評審。技術部分評審分為基本內容評審和附加內容評審,先進行基本內容評審,得標準分的投標人再進入附加內容評審。
3、通過閱審,根據具體的評審內容對各子項進行評審,評委通過對各子項的評審綜合考慮作出最終技術部分基本內容是否通過的結論,基本內容不通過須寫明評審理由。
4、評分內容及評分標準
評審內容分基本內容(見下列表一)與附加內容(見下列表二),兩項合計100分。招標人可自行選擇是否有附加內容。
基本內容的評審,不設打分區間,評審結論為通過即得標準分,不通過則不再進入后續評審。輔助評標系統將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得出最終評審結論。未按本規則評審,則評審無效。招標人可根據項目需要,調整評審內容。
附加內容中的類似項目應從項目規模、類型、技術難度等方面明確范圍。需要查驗投標人業績的,以合同(應為已竣工且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合同)及竣工驗收報告為準。
表一
序號 |
評審內容 |
評審標準 |
評審理由 |
1 |
施工部署及現場
平面布置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2 |
施工方法及主要
技術措施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3 |
工程質量保證措施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4 |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措施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5 |
施工進度計劃及保證
措施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6 |
項目班子組成、資歷情況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7 |
主要施工機具、勞動力
使用計劃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基本內容評審結論 |
通過(得標準分95-100分) |
|
不通過 |
表二
序號 |
評審內容 |
標準分
(0-5分) |
評分 |
1 |
投標人具有一項類似項目 |
2.5 |
|
2 |
擬投入本項目項目經理具有一項類似項目 |
2.5 |
|
(四)商務部分評審
1、商務部分的得分權重占總得分的權重為 。
2、對通過技術部分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商務部分評審。程序如下:
(1)確定評標控制線。分部分項綜合單價和措施項目報價分別以其平均值(有效投標超過7家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價平均)的 (96%-98%由招標人自行確定)作為評標控制線。
(2)投標人分部分項報價中,報價超過評標控制線200%且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為不平衡報價的分部分項價格之和達到自己投標總報價的 (3%-6%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應否決其投標。
(3)確定分部分項、措施項目及總報價的評分基準價。
(4)計算各投標人商務部分得分。
3、評分內容
(1)商務部分評分包括總報價、分部分項報價、措施項目報價三部分。
總報價分值權重占商務標分值的 (不得高于40%),分部分項清單報價分值權重占商務標分值的 (不得低于50%),措施項目清單報價分值權重占商務標分值的 (5%-10%之間)。
(2)總報價、分部分項清單報價和措施項目清單報價分別按百分制進行評分。
(3)商務標得分=總報價得分×權重+分部分項清單報價得分×權重+措施項目清單報價得分×權重。
4、評分程序和評分標準
(1)分部分項清單報價評分(標準分100分)
各分部分項分值按照該分部分項合價的平均值(進入商務部分評審的投標人家數為N,0<N≤7時,報價全部參與計算;7<N≤13時,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計算;13<N≤20時,去掉兩個最高報價和兩個最低報價計算平均值;N>20時,去掉三個最高報價和三個最低報價計算平均值)占全部分部分項合價平均值之和的比重進行分配,分值為該項標準分。
綜合單價填報0、未填報的分部分項報價得0分。
進入商務部分評審的投標人家數為N,0<N≤7時,分部分項單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7<N≤13時,分部分項單價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13<N≤20時,分部分項單價去掉兩個最高報價和兩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N>20時,分部分項單價去掉三個最高報價和三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
當分部分項價格等于評分基準價時得該分部分項標準分,其他投標人填報的分項綜合單價每高出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2%-4%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分值,減完為止;每低于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1%-3%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分值,減完為止。
(2)措施項目清單報價評分(標準分100分)
進入商務部分評審的投標人家數為N,0<N≤7時,措施項目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7<N≤13時,措施項目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13<N≤20時,措施項目報價去掉兩個最高報價和兩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N>20時,措施項目報價去掉三個最高報價和三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
當措施項目報價等于評分基準價時得標準分,其他投標人填報的措施項目報價每高出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2%-4%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分值,減完為止;每低于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3%-5%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分值,減完為止。
(3)投標總報價評分(標準分100分)
進入商務部分評審的投標人家數為N,0<N≤7時,總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7<N≤13時,去掉一個最高總價和一個最低總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13<N≤20時,去掉兩個最高總價和兩個最低總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N>20時,去掉三個最高總價和三個最低總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乘以C為評分基準價。
當總報價等于評分基準價時得標準分,其他投標人填報的投標總報價每高出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分(2-4分由招標人自行確定),減完為止;每低于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分(1-3分由招標人自行確定),減完為止。
(五)投標人信用綜合評價得分
信用綜合評價得分占總得分的權重為10%。
(六)匯總評分結果并排序
評標委員會按照總得分從高到低順序對投標人進行排序。
(七)評標委員會應遵照以下原則推薦中標候選人:
(1)評標委員會按技術部分、商務部分和信用綜合評價部分綜合加權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薦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現評審得分相同的情況,則投標價格較低的投標人排序優先;如果投標價格相同,則技術部分得分較高者排序優先;如果技術部分得分相同,則信用綜合評價得分較高者排序優先。
(2)如果評標委員會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否決不合格投標后,有效投標不足三個,評標委員會能夠闡明原因說明投標形成了有效競爭,而不否決全部投標的。則評標委員會可以將所有有效投標按綜合加權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為中標候選人向招標人推薦。
(3)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八)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按照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招標人或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三、合理次低價為評分基準價的方法
(一)分值構成
總分值按p=k1p1+k2p2+k3p3公式計算。
其中:p為總得分;p1為技術部分得分(滿分100分),p2為商務部分得分(滿分100分),p3為信用綜合評價部分得分(投標截止當日從河北建設工程信息網中查詢的得分/120*100),k1、k2、k3為對應的權重。k1+k2+k3=100%,0<k1≤20%,k2≥70%,k3=10%。
(二)評分計算要求
1、評分計算保留2位小數(百分比亦取2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2、評分計算出現中間值,按插入法計算得分。
3、有下列情況之一為無效分,該單項評分視為棄權。
計分高出規定最高分或最低分的;計分明顯不合理的;一個計分內容有2個或2個以上計分的;其他違反本方法未按規定要求計分的。
(三)技術部分評審
1、技術部分的得分權重占總得分的權重為 。
2、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對技術部分進行評審。技術部分評審分為基本內容評審和附加內容評審,先進行基本內容評審,得標準分的投標人再進入附加內容評審。
3、通過閱審,根據具體的評審內容對各子項進行評審,評委通過對各子項的評審綜合考慮作出最終技術部分基本內容是否通過的結論,基本內容不通過須寫明評審理由。
4、評分內容及評分標準
評審內容分基本內容(見下列表一)與附加內容(見下列表二),兩項合計100分。招標人可自行選擇是否有附加內容。
基本內容的評審,不設打分區間,評審結論為通過即得標準分,不通過則不再進入后續評審。輔助評標系統將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得出最終評審結論。未按本規則評審,則評審無效。招標人可根據項目需要,調整評審內容。
附加內容中的類似項目應從項目規模、類型、技術難度等方面明確范圍。需要查驗投標人業績的,以合同(應為已竣工且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合同)及竣工驗收報告為準。
表一
序號 |
評審內容 |
評審標準 |
評審理由 |
1 |
施工部署及現場
平面布置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2 |
施工方法及主要
技術措施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3 |
工程質量保證措施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4 |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措施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5 |
施工進度計劃及保證
措施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6 |
項目班子組成、資歷情況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7 |
主要施工機具、勞動力
使用計劃 |
滿足要求 |
|
不滿足要求 |
基本內容評審結論 |
通過(得標準分95-100分) |
|
不通過 |
表二
序號 |
評審內容 |
標準分
(0-5分) |
評分 |
1 |
投標人具有一項類似項目 |
2.5 |
|
2 |
擬投入本項目項目經理具有一項類似項目 |
2.5 |
|
(四)商務部分評審
1、商務部分的分值權重占總得分的權重為 。
2、對通過技術部分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商務部分評審。
(1)商務部分中投標報價的評審包括總報價、分部分項報價、措施項目報價。
(2)評標委員會應對包括報價分析說明資料、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評審。審查應包括以下內容:單價構成合理性、是否存在嚴重不平衡報價及漏報項目;從技術和經濟相結合的角度,對工程內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法是否正確,施工組織和技術措施是否合理、工料機消耗及費用、利潤的確定是否合理,主要材料的規格、型號、價格是否合理,有無具有說服力的證明材料等方面進行重點評審。
3、評審程序
對投標報價進行評審評分,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1)確定評標控制線。分部分項綜合單價和措施項目報價分別以其報價平均值(有效投標超過7家,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價平均)的 (96%-98%由招標人自行確定)作為評標控制線。
(2)投標人分部分項報價中,報價超過評標控制線200%且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為不平衡報價的分部分項價格之和達到自己投標總報價的 (3%-6%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應否決其投標。
(3)對低于評標控制線較多以及可能低于成本的綜合單價、措施項目報價,評標委員會成員應進行比較、分析或書面詢問,要求投標人做出書面澄清、說明或者補正。
(4)認定低于成本的綜合單價和措施項目報價。將不采信的澄清說明和不能提供證明材料的綜合單價和措施項目報價,認定低于成本并寫明理由、簽字確認。
(5)被評標委員會認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項和措施項目的費用之和,達到總報價的 (3%-10%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總報價被認定為低于成本。
(6)確定總報價、措施項目及分部分項的評分基準價。
(7)計算各投標人商務部分得分。
4、評分內容
(1)商務部分評分包括總報價、分部分項報價、措施項目報價評分三部分。
總報價分值權重占商務標分值的 (不得高于40%),分部分項清單報價分值權重占商務標分值的 (不得低于50%),措施項目清單報價分值權重占商務標分值的 (5%-10%之間)。
(2)總報價、分部分項清單報價和措施項目清單報價分別按百分制進行評分。
(3)商務標得分=總報價得分×權重+分部分項清單報價得分×權重+措施項目清單報價得分×權重
5、評分程序和評分標準
(1)分部分項清單報價評分(標準分100分)
各分部分項分值按照該分項合價的平均值(有效投標超過7家,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值計算平均值)占全部分部分項合價平均值和的比重進行分配,分值為該項標準分。
綜合單價填報0、未填報或被認定為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項報價得0分。
確定經評審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分部分項價格為評分基準價,得該項標準分。
其他投標人填報的分項綜合單價每高出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2%-4%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分值,減完為止;每低于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1%-3%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分值,減完為止。
(2)措施項目清單報價評分(標準分100分)
被認定為低于成本的措施項目報價得0分。
確定經評審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價格為評分基準價,得措施項目報價的標準分。
其他投標人填報的措施項目報價每高出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2-4%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分值,減完為止;每低于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3%-5%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分值,減完為止。
(3)投標總報價評分(標準分100分)
確定經評審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報價為評分基準價,得投標總報價的標準分。
其他投標人填報的投標總報價每高出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分(2-4分由招標人自行確定),減完為止;每低于評分基準價1%,減該項標準分 分(1-3分由招標人自行確定),減完為止。
6、評審的有關規定
(1)經評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該分部分項報價低于成本:
當投標人填報的綜合單價明顯低于評標控制線標準、基價或市場價格,且投標人沒有在投標文件中提交單價組成中低價格項(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的相關說明資料和相關證明材料的;
投標人提供的相關材料承諾供應證明資料,為非生產廠家或未取得生產廠家授權的經銷商出具的,或材料承諾供應證明資料不能說明降價理由的;
任何費用出現負報價的。
(2)經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報價合理性分析評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或不正當競爭,應當否決其投標:
投標人違反招標文件不可競爭或不可降低標準、價格的規定進行競標的;
投標人分部分項報價中,報價超過評標控制線200%且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為不平衡報價的分部分項價格之和達到自己投標總報價的3-6%(由招標人自行確定)的;
當投標人計取的企業人工、材料、機械消耗量低于社會平均水平,投標人不能提供企業測算分析資料,包括測定方法、時間、地點等證明材料的;
措施項目費用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價格組成和計取標準,計入投標價格的;
材料承諾供應證明資料弄虛作假的。
7、確定總報價低于成本的計算方法
(1)總報價平均值的計算方法
即有效投標人的總報價(如果超過7家,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的平均值。有效投標人指通過了初步評審和技術標評審的,并且沒有被評委按招標文件其他規定認定低于成本的投標人。
(2)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項費用和措施項目費用占總報價比例計算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每一項占總報價的比例
計算方法用該項各投標人報價的平均值(在計算時,該項被評委會認定為低于成本的報價不參與平均,如果剩余報價超過7家,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除以總報價平均值,得出每一項的比例。
低于成本分部分項費用占總報價的比例
將每一投標人,低于成本分項報價占總報價的比例合計,即該企業被評委認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費用累計比例。
低于成本措施項目費用占總報價比
措施項目報價平均值(在計算時,被評委會認定為低于成本的報價不參與平均,如果剩余報價超過7家,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除以總報價平均值,得出被認定低于成本的措施項目費用占總報價的比例。
(五)投標人信用綜合評價得分
信用綜合評價得分占總得分的權重為10%。
(六)匯總評分結果并排序
評標委員會按照總得分從高到低順序對投標人進行排序。
(七)評標委員會應遵照以下原則推薦中標候選人:
(1)評標委員會按技術部分、商務部分和信用綜合評價部分綜合加權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薦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現評審得分相同的情況,則投標價格較低的投標人排序優先;如果投標價格相同,則技術部分得分較高者排序優先;如果技術部分得分相同,則信用綜合評價得分較高者排序優先。
(2)如果評標委員會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否決不合格投標后,有效投標不足三個,評標委員會能夠闡明原因說明投標形成了有效競爭,而不否決全部投標的,則評標委員會可以將所有有效投標按綜合加權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為中標候選人向招標人推薦。
(3)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八)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按照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招標人或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第五章 評標報告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遞交書面評標報告,并報送建設行政監督部門備案。評標報告應當由全體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一、基本情況和數據表;
二、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三、開標記錄;
四、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
五、否決投標的情況說明;
六、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七、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
八、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
九、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十、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附件1
評標專家承諾書
本人參加(招標人)的(項目名稱)的評標活動,承諾如下:
一、身體狀態良好,能夠承擔評標工作。
二、熟知國家及本省、市建設工程招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能夠按照相關要求客觀、公正、獨立的履行評標專家職責。
三、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應回避的情形。
特此承諾。
評標專家:
年 月 日
附件2
資格后審必要合格條件標準
序號 |
項目內容 |
合格條件 |
備注 |
是否合格及相關情況 |
1 |
營業執照 |
有效 |
投標文件正本中附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
|
2 |
資質證書 |
資質 級及以上 |
|
3 |
項目經理的建造師注冊證書 |
專業 級; |
|
4 |
項目經理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有效 |
|
5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有效 |
原件 |
|
6 |
投標保證金 |
銀行保函 |
原件 |
|
7 |
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
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
原件 |
|
結論 |
是否通過 |
備注:以上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應裝訂在投標文件中,與參加資格后審時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一致,否則不能通過資格后審。
(招標人不得要求投標人前四項提供原件,且不得隨意增加必要合格條件內容。)